2023年成考在即,上海成考网整理了上海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想要报考专升本的学员可根据以下专升本招生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进行报考。
2023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 1195 号。专升本相关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理工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总计划为170人,其中退役士兵计划65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 | ||||||||||
招生大组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退役士兵计划数 | ||||||
1 | 动画 | 本科 | 2 年 | 16 | - | ||||||
视觉传达设计 | 10 | ||||||||||
环境设计 | 3 | ||||||||||
产品设计 | 10 | ||||||||||
2 | 包装工程 | 本科 | 2 年 | 42 | - | ||||||
3 | 广告学 | 本科 | 2 年 | 5 | 25 | ||||||
传播学 | 7 | 25 | |||||||||
编辑出版学 | 12 | 15 | |||||||||
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专升本”。 ( 一) 报名条件 1.考生所学专科(高职)专业须在系统填报专业范围内。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2023年专升本专业参考范围。 2.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艺术类 (第 1 招生大组) 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15分及以上。 3.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凡未获得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3项条件限制。 (二)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测试办法 | ( 一)202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8日 (星期六)。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组织的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我校组织的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如下,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 ||||||||||
招生大组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1 | 动画 | 1.素描 2.平面设计印刷知识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2 | 包装工程 | 1.印刷综合 2 高等数学 | |||||||||
3 | 广告学 | 1.出版综合 2.英语 | |||||||||
传播学 | |||||||||||
编辑出版学 | |||||||||||
(二)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所有退役士兵考生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适应能力分流测试 (以下简称“测试”)。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测试地点为上海杉达学院,详见准考证。测试考生须于2023年4月1-7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在“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面,满分200分,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具体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 退役士兵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由上海市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予以投档。 2.对进档的退役士兵考生,我校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同分时,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3.对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作调剂录取。 | ||||||||||
(二) 其他考生录取规则 1.凡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及以上者,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计算原则如下。 第1大组:合成总分= (科目1成绩×60%+科目2成绩×40%)×2。第2、3大组:合成总分= (科目1成绩×50%+科目2成绩×50%)×2。 2.在同一招生大组内,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同分规则:按考试科目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考生限报1个专业,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所属招生大组中的专业调剂。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在所属大组内进行调剂,非同一招生大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5.当某一大组的合格生源数不足时,我校有权决定是否将该组余额计划调至其它大组。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 (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 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 ||||||||||
十五、其他须知 | (一)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 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专升本”新生在校本部走读,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三)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