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上海健康医学院是上海市属本科医学院校,由原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组建而成。近6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医工结合、医技人才培养见长的办学优势,原三校的继续教育学院随之合并组建成立继续教育学院。新成立的上海健康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提升继续教育的内涵质量及社会服务能力为总体目标,努力追求继续教育的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为我国医学技术、医疗器械等相关领域人才的继续教育做出贡献。
二、办学特色: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更需要突出服务的重要性。学院作为学校继续教育的载体,定位于为社会培养特色鲜明、实用性强、服务于临床医学和人类健康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学历教育:
依托我校的优势资源,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多专业多层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本校的高起专专业,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及奥鹏网络教育中心合作的高起本、专升本专业,涵盖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生物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等。我院将进一步发挥我校专业特色,申办我校的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等成人高等本科专业,为社会培养紧缺人才。
四、办学优势:
1.专升本、高起专(文科)专业的学习时间一般为2.5年。
2.学习形式为业余,采取面授与在线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移动化、实时化、个性化的教学管理。每学期16周,每周双休日一天读书。
3.本科学生在校就读期间,PETS3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全部课程正常通过(无平均分要求)、毕业答辩合格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成功率高。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当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6.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六、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每年9月上旬(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可直接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hmeea.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3.统考报名、考试收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2〕8号的规定,报名费每生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每年9月上旬(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填报志愿、本人相片等。招生院校核验考生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4.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原件;(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证明。
七、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
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每年10月下旬(10月第三周的周末)。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三门:语文、数学、英语
文史类加试历史、地理综合卷;理工类加试物理、化学综合卷。
2.高起专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升本统考科目三门:政治、高数、英语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八、录取办法:
(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12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四)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
(六)同分录取原则:高起本和高起专以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分别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优先录取;专升本以英语、政治、高数三科分别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优先录取。委培考生同分录取原则参照执行。
(七)开班要求:每专业单班开班人数一般为20人以上,录取时视生源和考生上线等情况再作调整;当单班录取人数不足开班人数时,由学校继教学院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或征求考生本人意愿另作调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九、录取照顾政策:
(一)照顾类别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二)办理程序
1.出具证明:
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政策加分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将原始证件或证明交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验,并填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10月8日前,招生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有关表格和电子版本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十、毕业和学位:
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健康医学院颁发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本校成人学历咨询电话:
普陀区:智优学院教学点(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5楼) 咨询电话:62765524 62765255
注:
1.全国成人高考报名日期、考试日期及考试注意事项请关注各大新闻媒体(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sumhs.edu.cn/)信息。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