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目前已成为工、理、管、经、文等学科兼俱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能源电力大学。近70年来,培养了数万名工程技术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我国电力工业和国家其他主干行业、大型集团公司及重点企业的技术骨干和领导干部。学校有"电力工程师的摇篮"、电力界“光明使者”的美称。
上海电力学院于1956年开办夜大学,1964年举办高等函授教育,办学历史悠久,一直是全国电力系统成人高等教育和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的优秀办学院校,教学理论和研究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至今已有函授、夜大学毕业生近四万人。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为电力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坚持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严格教学管理,坚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严管理、重质量、多层次、优服务”的办学特色。学院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在电力系统及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学院办学严谨,教学质量高。在为电力系统做人才教育服务的同时,学院还开设了社会急需专业,办学面向基层、面向企事业单位,主动“送教上门”,在全国设有八个函授站和十多个夜大学教学站点。
二、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班:(学制2.5-3年)
供用电技术专业
课程设置:电路、电机学、电子技术基础、电能计量、供用电工程、工业用电设备、用电监察、营业管理等。
高中起点本科班:(学制4.5-5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课程设置:高等数学、政治、用电管理、电路、电力电子技术、微机原理、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系统分析、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监控技术等。
专科起点本科班:(学制2.5-3年)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课程设置:高等数学、用电管理、电路、电力电子技术、微机原理、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系统分析、继电保护、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监控技术等。
(2)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课程设置:高等数学、传热学、微机原理、锅炉原理、汽轮机、电厂热工过程自动调节、火电厂计算机控制等。
(3)自动化专业
课程设置:高等数学、信号与系统分析、自动控制原理、自动化仪表技术、计算测控技术、控制系统仿真、电厂控制系统等。
(4)工程管理专业
课程设置:西方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概论、工程项目融资与保险、房地产投资与经营等。
(5)工商管理专业
课程设置: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三、教学与管理特色:
1. 学分制与学年制相结合
学院采用学年学分制教学,在教学计划不改变的情况下,最短学习年限二年半,最长可至六年。
2.网络教学与面授相配合
学院自主研发网络教学课件,学生可利用闲散时间进行网上学习和答疑。课程全部能够安排网络授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在考试前会适时安排面授。
3.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相融合
利用上海市学分银行平台,将培训课程和学历课程相融合,相关课程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后折合成相应学分,再经学员申请后可按规定进行互换或免修。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可颁发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核准的上海电力学院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的专升本学生,可获得学士学位。
5. 委托办班可享受降分录取
学校按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委托培养的学生最多可降20分录取,但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四、学习形式:
面授与网络教学相结合。面授部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授课时间。
五、考试科目:
1.高起专(高起本):语文、数学、英语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2.专升本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六、录取流程:
每年6-8月咨询、报名,10月参加全国成人高考,11月出成绩,之后按各省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降分录取委托培养学生,最多降20分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最低分数线。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按规定的录取日期发送录取通知书。报考人数不足,无法开班的,学院负责生源的调配工作。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核准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的专升本学生,可获得学士学位。
八、学费: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每学年学费3200元/年(上海)。
九、联系方式:
普陀区:智优学院教学点(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5楼) 咨询电话:62765524 62765255
注:
1.全国成人高考报名日期、考试日期及考试注意事项请关注各大新闻媒体(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www.sbs.edu.cn)信息。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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